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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主旨:修正「南縣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並刪除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103年11月2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南縣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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