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說明:
一、請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42930C號函辦理。
二、基於辦理現況需要,修正旨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三、請轉知貴校所屬並公告以加強宣導本要點之修正重點內容,並據此辦理。
四、本案電子檔亦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電子公告區下載。
一、請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42930C號函辦理。
二、基於辦理現況需要,修正旨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三、請轉知貴校所屬並公告以加強宣導本要點之修正重點內容,並據此辦理。
四、本案電子檔亦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電子公告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