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理違反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主旨:「教育部處理違反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50075634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處理違反私立學校法第四十條規定事件程序及裁罰基準」,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050111122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有關旨揭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教育部知悉涉嫌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0條規定情事者,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請相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查證,進行實地稽查及蒐證」一節,惠請參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050111122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有關旨揭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教育部知悉涉嫌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0條規定情事者,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請相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查證,進行實地稽查及蒐證」一節,惠請參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