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仁加強宣導學生在校活動安全事宜。

一、南投縣政府103年10月16日府教國字第1030201566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加強宣導,教室走廊、廁所等禁止嬉戲或奔跑,以免造成危險。
三、請多引導新生認識校園環境,並說明潛在危險及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