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112 年 7 月 27 日內授消字第 1120821011 號函修訂頒「住宅防火對
策 2.0」辦理防火宣導相關活動。
二、活動目的
火,讓生活更加便利,但當我們沒有正確使用或疏於管理時,星星之火可
燎原,為灌輸民眾火災預防正確觀念與安全意識,藉由徵選活動擴大民眾
參與及選出具吸引力及淺顯易懂之影像創作作品,以推廣火災預防的正確
觀念。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
教育局(處)、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大隊。
四、參加對象
(一)凡對於創作影片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報名參加,不限國籍。
(二)團隊報名者應選定代表人,其為獎金之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亦為與
主辦單位就本項競賽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及主要聯繫窗口;團
隊於報名後,即不得更換團隊成員。
(三)不分組別,歡迎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師生、消防人員、義消及宣導志工
等踴躍報名參加競賽。
五、獎項內容
(一)特優 1 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稱)9 萬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二)優等 3 名:頒發獎金 4 萬 5,000 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三)佳作 5 名:頒發獎金 2 萬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四)入選 5 名:頒發獎金 1 萬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五)網路投票獎:自參與投票者抽出 100 名(不得重複),贈送幸運好禮 1
份(等值 200 元禮券)。
(六)消防機關之消防人員參與競賽作品,經網路票選為人氣最高之前 20
名作品者,參賽者每人記功 1 次。獲得特優或優等者,參賽者每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