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僑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簡章

南投縣僑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主旨:本校附設幼兒園,一百零八學年度新生入園登記報名。
二、 依據:依南投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108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辦理。
三、 招生對象:
1.年滿3足歲以上未滿6足歲幼童(民國102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六歲之限制)。除優先入園者外,以滿5足歲者(即102年9月2日起至103年9月1日止出生者)優先錄取。
2.每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須個別辦理,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四、 核定班級數及招生名額:一班,核定招生人數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一般幼兒,並保留一名身心障礙幼童入學名額至108年8月16日止,本學年度共計招收幼兒19人。
五、 申請登記日期:108年5月1日(星期三)至108年6月21日(星期五),週ㄧ到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六、 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
七、 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登記表(向各園索取;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
(二)戶口名簿正本(驗後發還)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驗後發還)。
(四)優先入園者,檢附第八點相關證明文件。
八、 招生優先入園資格及順序:
(一)第一順位:
1. 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3. 身心障礙身份幼兒: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
4. 原住民身份幼兒: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
5.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
(二)第二順位:
1.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
2.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
3.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者,其兄姊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
4.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九、優先入園幼生不必另參加抽籤。但優先入園幼生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四點規定控留名額外,依第八點各款依序抽籤錄取之。
十、登記人數在核定招收名額以內時,一律准其入園。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抽籤入園。
十一、抽籤規則:登記後,採抽籤方式辦理,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1名至數名為止,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並依各招收班別依序錄取:招收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以滿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3歲。
十二、雙(多)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登記卡,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由家長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應將雙(多)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
十三、公開抽籤時間、地點:108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在本校幼兒園公開抽籤,優先入園幼兒不必參加抽籤,6/24抽籤完當日立即公佈抽籤結果。
十四、公布錄取名單:幼兒園公佈欄及本校網站公佈欄。
十五、報到日期:108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
十六、註冊收費日期: 108年9月2日。
十七、缺額遞補方式: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繼續辦理招生,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
*若有任何關於招生報名的問題,請在上班時間電洽:049-2731974或2732340轉15
南投縣僑興國民小學 校長 吳雨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