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4年12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8343號函核定以及「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二、班數及科別:
(一)班數:一班50名。
(二)科別: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領域專長專門課程。
三、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一)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四、招生及報名方式:
(一)招生程序:符合報名資格者,並需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始符合報名程序。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105年5月6日(星期五)前
(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收。
所需各項表件如下:(報名表請以正楷簽章,資料依序裝訂,報名資料一經收件後,概不受理補件)。
1、報名費200元匯票乙紙(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
2、報名表(如附件一)。
3、合格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一份(如附件二)。
4、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6、欲申請抵免者,請填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如附件三
,請於報名時檢附)。
7、B5限時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並貼足12元限時郵資,寄發
審核結果通知用)。
※ 上述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資格。

五、錄取順序:
(一)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若報名人數如逾招生名額時,符合報名資格者,依照報名收件順序錄取。

六、公告名單:暫定於105年5月27日(星期五),在本校網頁『校園消息』公告錄取
名單,後續書面通知繳費。
七、開班日期:105年7月4日至106年6月30日。
八、上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教室(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九、修業年限:依課程規劃,以1年為原則。
十、課程規劃:11門課程,共計26學分(如附件四)。
十一、上課時間(課程表如附件五):
(一)學期中:假日(週六)白天。
(二)寒、暑假:平常日(週一 ~ 週五)白天。
十二、收費及退費標準:
(一)錄取者,以紙本郵寄繳費單,每學分費為新台幣2,000元,正取生未於規定期
限內完成繳費,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
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
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辦理退費,須填妥退費申請單(請於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首頁進入下載),
並檢附原收據及存摺影本辦理,逾時不候。
十三、每一門課程缺曠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如2學分課程計36小時,缺曠課未達12小時),並經考評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學分證明書。
十四、抵免辦法:
(一)請於報名時檢附『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以『一次』辦理為
原則。
(二)應檢具原修讀科目學分之成績表(正本)、學分證明書(影本),課程名稱不同
時,請檢附『課程大綱』,以便審核。
十五、附則
(一)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簡章、報名表及其他表單,請逕至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索取或於網站下載
使用(本校推廣教育資訊網):http://webs6.nutn.edu.tw/sce/。
十六、成績及格者,可登入教師研習時數。
十七、辦理單位: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06)2133111轉246-249或2139993
(傳真)06-2133809